GB/T 25359-2010 石油及天然气工业用集成撬装往复压缩机(第1部分)
ICS 23.140 J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5359—2010
石油及天然气工业用集成罐装往复压缩机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industries—Packaged reciprocating gas compressors
(ISO 13631:2002,MOD)
2010-11-10 发布,2011-03-01 实施,2023年已被废止,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 次
前言 ...... I
引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法定要求 ...... 4
5 成套设备要求通则 ...... 4
6 压缩机 ...... 5
7 流量控制 ...... 10
8 驱动机 ...... 12
9 冷却系统 ...... 15
10 压力容器 ...... 17
11 管路和附属设备 ...... 19
12 电气系统 ...... 23
13 仪表和控制 ...... 24
14 停机、报警和信号装置 ...... 26
15 插座 ...... 28
16 油漆和涂装 ...... 29
17 检查和试验 ...... 29
18 标记 ...... 32
19 装运准备 ...... 32
20 腐蚀气体 ...... 34
21 近海或海上环境 ...... 34
附录A(资料性附录)数据表和核对清单 ...... 37
附录B(规范性附录)缓冲器规格 ...... 55
附录C(资料性附录)典型逻辑程序图 ...... 56
附录D(资料性附录)符合GB/T 20972.1的压缩机零部件 ...... 59
附录E(资料性附录)灰铸铁件或球墨铸铁件的修补 ...... 60
附录F(资料性附录)ISO 13631:2002的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目录 ...... 61
附录G(资料性附录)与ISO 13631:2002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 ...... 63
前 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 ISO 13631:2002《石油及天然气工业用 集成撬装往复压缩机》(英文版)。
本标准按照 ISO 13631:2002 重新起草,而 ISO 13631:2002 是根据 API Spec 11P,1989 起草的。
本标准在采用国际标准时对技术内容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技术性差异见附录 G。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b)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c)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
d) 附录中的插图增加了图题;
e) 对 ISO 13631:2002 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用已被采用为我国的标准化替相应国际标准;
f) 计量单位改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并删除了括号内英制计量单位。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F、附录 G 均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压缩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无锡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压缩机泵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云、吴丰、孟文惠、张秀娟、陈放、蒋尚鸿、浦继平、程广庆、吴晖。
GB/T 25359—2010
引言
本标准的用户应当意识到为了特殊用途可能需要有进一步或不同的要求。本标准没有意图限制卖方提供何种设备,或采购方为了特殊用途而接收、选择何种设备或工程方案,对有关技术创新或发展之处,这可能是尤其合适的。在卖方对采购方的要求有替代选择方案时,卖方宜确定对本标准的任何偏离并提供详细说明。
在条款前面的点(•)表示要求采购方作出决定或提供进一步信息资料。该信息资料应在数据表上表明,参见附录A。
石油及天然气工业用集成撬装往复压缩机
GB/T 25359-201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及天然气工业用压缩烃类化合物的集成撬装、气缸有油润滑、带有驱动机的分体或整体往复式压缩机(以下简称压缩机)的术语和定义、设计、材料、制造、检验及运输准备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必要的辅助设备,如:水和气的冷却器、消音器、废气排放控制设备、过滤器、分离器、控制盘和管线等。规定了可逆驱动的采网规范、现场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最低要求。这些设备按采购规范和现场施工、安装设备最小化的要求,装配成一个可操作的单元。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设备:
——GB/T 20327—2006 包括的石油及天然气工业用往复压缩机;
——安装在基础上的压缩机;
——无油润滑压缩机;
——带用于十字头的单件用简单气体车型活塞的压缩机;
——排气压力在不同干 0.9 MPa 的工程设施或仪表空气压缩机;
——柴油机/燃气轮机和汽轮机驱动的压缩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逐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T 193—2003 普通螺纹 直径与螺距系列(ISO 261:1998, MOD)
GB 755—2008 旋转电机 定轴和性能(IEC 60034-1:2004; IDT)
GB/T 3098.1—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ISO 898-1:1999, IDT)
GB/T 3098.2—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粗牙螺纹(ISO 898-2:1999, IDT)
GB/T 3098.4—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细牙螺纹(ISO 898-6:1994, IDT)
GB/T 3098.6—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栓 螺钉和螺柱(ISO 3506-1:1997, IDT)
GB/T 3098.15—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母(ISO 3506-2:1997, IDT)
GB/T 3141—1994 工业液体润滑剂 ISO 粘度分类(eqv ISO 3448:1992)
GB 3836.1~3836.1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eqv IEC 60079:1998)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 IDT)
GB 5310—2008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T 5677—2007 铸钢件射线照相检测(ISO 4993:1987, IDT)
GB/T 6391—2003 滚动轴承 额定动载荷和额定寿命(ISO 281:1990, IDT)
GB/T 7306.1~7306.2—2000 55°密封管螺纹 (eqv ISO 7-1:1994)
GB/T 8163—2008 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
GB/T 9112~9124—2000 钢制管法兰
GB/T 9144—2003 普通螺纹 优选系列(ISO 262:1998, MOD)
GB/T 9443—2007 铸钢件透检检测(ISO 4987:1992, IDT)
GB/T 9444—2007 铸钢件磁粉检测(ISO 4986:1992, IDT)
GB 9948—2006 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neq ISO 9329-2:1997)
GB/T 10715—2002 带传动 多模带、联组 V 带及包括宽 V 带、六角带在内的单根 V 带 抗静电带的导电性;要求和试验方法(ISO 1813:1998,MOD)
GB/T 11352—200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neq ISO 3755:1991,ISO 4990:2003,MOD)
GB/T 12241—2005 安全阀一般要求(ISO 4126-1:1991,MOD)
GB/T 12716—2002 60°密封管螺纹(eqv ASME B 1.20.1:1992)
GB/T 14976—2002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neq ASTM A269:2000)
GB/T 15822.2—2005 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 第 2 部分:检测介质(ISO 9934-2:2002,IDT)
GB/T 15386—1994 空冷式换热器
GB/T 16895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 5 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IEC 60345-5:1996,IDT)
GB/T 17241.1—17241.7—1998 铸铁管法兰(neq ISO 7005-2:1988)
GB/T 18839.2—2002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处理方法 磨料喷射清理(eqv ISO 8504-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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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322 石油及天然气工业用往复压缩机(GB/T 20322—2006,ISO 13707:2000,M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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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670 统一螺纹 直径与牙数系列(GB/T 20670—2006,ISO 263:1973,MOD)
GB/T 20801.1—20801.6—2006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neq ISO 15649:2001)
GB/T 20972.1—2007 石油天然气工业 油气开采中用于含硫化氢环境的材料 第 1 部分:选择抗裂材料的一般原则(ISO 15156-1:2001,IDT)
GB/T 21654—2008 顺序功能表图用 GRAFCET 规范语言(IEC 60848:2002,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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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20615 钢制管法兰型式、参数(美洲体系)
JB/T 450—2008 锻造角式高压阀门 技术条件
JB/T 4730.1—4730.6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JB/T 5439 压缩机球墨铸铁零件的超声波探伤
JB/T 5440 压缩机锻钢零件的超声波探伤
JB/T 5441 压缩机锻钢零件的超声波探伤
JB/T 5442 压缩机重要零件的磁粉探伤
JB/T 6431 容积式压缩机用灰铸铁件 技术条件
JB/T 6908 容积式压缩机用钢锻件
JB/T 8466 锻钢件 液体渗透检验方法
JB/T 9104 容积式压缩机用球墨铸铁件技术条件
JB/T 9559—1999 工业汽轮机用 挠性联轴器(neq API 671:1979)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流量 capacity
在规定进气条件下进入压缩机的气体量,被压缩到规定排气压力下输出。
注 1:以质量流量或标准状态容积流量的单位来表示。
注 2:压缩机流量既不包括压缩过程期间漏出的气体,也不包括用作真空泵时渗入压缩机的气体。
3.2
综合杆负荷 combined rod load
十字头销上气体力和惯性力的代数和。
3.2.1
气体负荷 gas load
由作用在活塞两端面积上气体压力差产生的力。
3.2.2
惯性力 inertia force
由往复质量的加速度产生的力。
注:十字头销惯性力是全部往复质量(活塞和活塞杆组件,及包括十字头销的十字头组件)和它们相应加速度乘积的总和。
3.3
制造厂的额定流量 manufacturer's rated capacity
制造厂确定压缩机规格的流量。
3.4
最大许用连续综合杆负荷 maximum allowable continuous combined rod load
最高综合杆负荷,运动部件和压缩机机架中所有部件的作用力均不应超过压缩机制造厂设计允许连续运行值。
注:运动部件包括:活塞、活塞杆、十字头组件、连杆、曲轴和轴承等。
3.5
最高许用速度 maximum allowble speed
制造厂设计允许连续运行的最高速度。
3.6
最高许用温度 maximum allowable temperature
在规定压力下输送规定流体时,制造厂设计的设备(或与此术语有关的任何部件)所允许连续运行的最高温度。
3.7
最高许用工作压力 maximum allowable working pressure
在规定温度下输送规定流体时,制造厂设计的设备(或与此术语有关的任何部件)所允许的连续运行的最高压力。
3.8
最低许用速度 minimum allowable speed
制造厂设计允许的连续运行的最低速度。
3.9
正常运行点 normal operating point
预期常规运行并得到的最佳效率点。
注:该点通常是制造厂能保证性能在本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内的点。
3.10
额定排气压力 rated discharge pressure
满足采购方规定预期运行条件所要求的最高压力。
3.11
额定功率 rated power
在任何规定的运行条件下,压缩机及其主轴驱动的所有附属设备需要的最大功率。
注:额定功率包括设备如驱动器装载装置、工艺流程管路、中间冷却器和分离器的影响。驱动机和传递损失不包括在压缩机额定功率中。外侧轴承(例如,用于支承大飞轮)中的损失包括在内。
3.12
额定速度 rated speed
满足所有规定运行条件要求的最高速度。
3.13
要求流量 required capacity
由采购方规定,符合流程工况的气量,不允许负偏差(NNT)。
3.14
活塞杆反向负荷 rod reversal
每转中活塞杆负荷方向的改变(由拉伸到压缩或相反)导致在十字头销上产生的反向负荷。
3.15
标准流量 standard flow
在绝对压力 0.101 3 MPa 和温度 0 ℃ 的标准状态下的容积流量。
4 法定要求
采购方可以规定任何适用的条例。采购方和卖方可以共同确定的适用于该设备条例所采取的方式。
采购方规范中应避免使用"设计"一词。
5 成套设备要求通则
5.1 压缩机组性能曲线
若有规定,压缩机组的性能曲线应涵盖采购方指定的工况范围。任何的限定,如:杆负荷、驱动机的功率、满足运行工况范围所需需要前端加余除等应标注在性能曲线上。
5.2 机组布置
机组部件的布置应由卖方提供,以便为运行和维护保养提供合理的空间。
5.3 图样
卖方应提供平面和纵剖面的图样。预制件的确认和附加的图样可以由采购方规定。
5.4 声压级
所有设备的声压级应由采购方和卖方共同努力控制。若有规定,卖方提供的设备不应超过采购方所限定的最大声压级。
5.5 电气区域分级
电机、电气零部件和电气安装应符合采购方规定的区域分级,并应符合 GB 3836.1~3836.15 和采购方规定的其他标准,还应遵守当地所有适用的规范和条例。
5.6 机组的安装
采购方应提供现场条件(海拔高度、环境温度等),并说明是否安装在室内(供暖或不供暖)或室外(有或无遮棚)和设备运行的气候或环境条件(包括最高和最低温度、异常的湿度或粉尘问题)。机组及其辅助应适合在这些给定的条件下运行。如果需要,采购方可以规定尺寸极限。
5.7 扭振分析
卖方可准备一个扭振模拟系统,以进行示范分析。如果规定,应提供扭振分析报告。并且卖方有责任协同压缩机与发动机制造厂作出此报告。
1) 在条款前面的点(●)表示要求采购方作出决定或提出进一步信息资料。该信息资料应在数据表上表明,参见附录 A。
6 压缩机
6.1 通则
6.1.1 制造厂的额定流量
压缩机组规格的确定应以采购方所规定的气体组分、进气压力、进气温度、排气压力和现场条件来确定,其排量不少于采购方规定。压缩的级数应能适应采购方提出的压力极限和气体吸入排出的条件。机组设计也应允许经过分离器、缓冲罐(如果有)、冷却器和机组管道进口法兰至出口法兰之间的所有压力降的存在。
6.1.2 性能计算
卖方应根据由采购方规定的质量流量、气体组分、气体状态计算平均分子量、热容比(cp/cv)、压缩性系数(Z)和吸入容积流量。压缩机卖方应在报价单的数据表上填入此数值,并用它们来进行性能数据的计算。
6.1.3 压缩机规格
如有规定,压缩机规格应根据规定工况下气缸实际工作参数确定,并使燃气发动机功率在8.2.1的规定范围内,或电动机的功率在8.3.2的规定范围内。用感应电动势驱动时,应以电动机的运行转速来确定其规格。
6.1.4 力和力矩
卖方应根据压缩机组在水平和垂直平面内的三阶和二阶水平衡力及力矩的数值。
6.2 许用速度
活塞最大许用平均速度(m/s)和最大许用转速(r/min)可由制造厂建议,经采购方确认,对于其规定极限不宜超过给定的使用条件。
6.3 允许排气温度
除非采购方另有规定或双方同意,预计排气温度最高不应超过176℃。对富氢介质(分子量小于或等于12)的运,预计排气温度不应超过135℃。此限制适用于所有规定的运行工况。如有规定,卖方应向采购方提供预期的绝热排气温度。
注:实际排气温度会偏离绝热温度,实际排气温度取决于气缸指示功率、压强比、气缸尺寸、冷却通道面积和冷却剂流速等因素。
6.4 杆负荷
6.4.1 许用杆负荷
6.4.1.1 在规定的任何工况和任何负荷等级下,综合杆负荷均不应超过制造厂确定的压缩机传动机构最大许用连续综合杆负荷。综合杆负荷应在每级排气安全阀设定压力和相应每一负荷等级规定的最低进气压力的基础上计算。
6.4.1.2 在规定的任何负荷等级下,气体负荷不应超过压缩机静止零部件(气缸、气缸头、接筒、中体、曲轴箱和连接螺栓)最大连续气体负荷。气体负荷应在每级排气安全阀设定压力和相应每一负荷等级规定最低进气压力的基础上计算。
6.4.2 活塞杆负荷的反向角
对于规定的所有运行工况,活塞杆综合负荷的轴向分力应有足够的反向角,以保证在曲轴每一个完整的转动中十字头与衬套之间得到足够的润滑。
6.5 气缸
6.5.1 通则
6.5.1.1 气缸的最高许用工作压力至少超过额定排出压力的10%或0.17 MPa,取其中的较大者。最大许用工作压力至少应等于安全阀设定排气压力,包括累加。
6.5.1.2 除非采购方接受侧面对顶部的排液接口,水平布置气缸底部应有排液接口。
6.5.1.3 气缸布置时应留有空间,以便在正常维修时接近和拆卸所有的零部件(包括缸盖、填料、气阀或装在气缸上的卸荷器)而无需拆卸气缸主要管线或脉动缓冲装置。
6.5.2 气缸/曲轴箱的附属件
6.5.2.1 设计气缸支承时应避免不同心及在实际运行温度下活塞杆的径向跳动过大,气缸支承不应固定在气缸的外侧。若不可行时,维修期间曲轴箱可连接到气缸组件上,以承受气缸的重重。如果使用脉动缓冲装置,除非采用内置,否则不能用来支承压缩机气缸。
大部分气缸支承作固定在接筒的末端。一些脉动分析既要求有接筒支承,也要有气缸端部支承。除非脉动分析要求不应使用气缸端部支承,因为不合适的支承型式或其调整会导致运行困难。另外,气缸端部支承不能用来替代接筒支承。
6.5.2.2 气缸可以是用非液体冷却(无冷却剂夹套)或用液体冷却(气缸体和缸盖周围有冷却剂夹套)。
6.5.2.3 螺栓连接应按6.5.2.3.1至6.5.2.3.4的规定。
6.5.2.3.1 螺纹应符合GB/T 193, GB/T 9144, GB/T 20669和GB/T 20670。细牙螺纹不应用于铸铁件和需日常维护的外部紧固件,包括承压零件。
6.5.2.3.2 双头螺柱与螺栓之间,优先选用双头螺柱。
6.5.2.3.3 钢制和球墨铸铁气缸的螺柱机械性能应不低于GB/T 3098.1的8.8级或GB/T 3098.6的70级。铸铁气缸的螺柱机械性能应不低于GB/T 3098.1的6.8级或GB/T 3098.6的50级。许用温度-20℃和以下的气缸用螺柱应采用低温合金钢。螺柱标记应位于螺柱的外露端。低温螺柱配用GB/T 3098.2的8级螺母。GB/T 3098.1的8.8级或6.8级螺柱所配螺母机械性能分别为GB/T 3098.2或GB/T 3098.4的8级或6级。GB/T 3098.6的70级或50级的螺柱所配螺母机械性能分别为GB/T 3098.15的70级或50级。对高压气缸,螺柱,螺母应采用JB/T 450。
6.5.2.3.4 优先选用六角螺母连接。为方便使用套筒和梅花板手,在螺栓连接位置应留有足够空隙。如果配置液压紧固螺柱,外露螺纹应用盖形螺母保护。
6.5.3 气缸连接
6.5.3.1 主要进排气连接和所有其他流程气体的连接应为法兰连接或加工后用螺柱连接,并应符合6.5.1.1规定的气缸工作压力等级。主要进出口法兰和辅助连接的密封面和螺栓应符合GB/T 9112~9124或GB/T 17241.1~17241.7尺寸要求。经双方相互商定允许替代法兰标准。任何特殊连接的具体要求,如透镜连接,应提交采购方审查。
6.5.3.2 若有规定,每个气缸各端应备有一个DN15(或1/2英寸)示功器接口。
6.6 气阀
6.6.1 气阀平均气体速度
卖方应注明每个规定工况下气阀的气体平均速度。气阀气体平均速度应按式(1)计算:
式中:
v——平均气体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A——气缸端或相关端的活塞有效面积,单位为平方厘米(cm²);
F——阀片实际开程,气阀开启周长和吸气或排气阀数量的乘积,单位为平方厘米(cm²);
cm——活塞平均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公式中的气阀开程应在数据表中表明。如果开程面积在气阀流动通道中不是最小面积,则应在数据表中注明。且速度应根据最小面积来计算。
注:按此公式计算的速度仅作为气阀性能的一般表示来对待,不应与根据相相角,气阀开程程度,不稳定流动和其他因素确定的有效速度相混淆。按上述计算的速度不能作为气阀动力损失或气阀圆/平阀片冲击损失的代表性指标。
6.6.2 气阀的设计
6.6.2.1 气阀包括双层阀的设计,应使气阀装配不可能由于疏忽而换位或反向。例如,不可能将吸气阀装入排气腔、排气阀装入吸气腔或气阀装配阀。
6.6.2.2 气阀和气缸设计为,即使气阀连接螺栓断裂或松动,气阀升程限制器及部件连接螺栓也不会掉入气缸。
6.6.2.3 阀片的两面均应为密封面,并适于双面安装。
6.6.2.4 气阀的运行应适于规定气体的任何规定工况。
6.7 活塞、活塞杆和活塞环
6.7.1 活塞紧固
采用活塞可从活塞杆上卸下的结构时,活塞杆应设有凸台和锁紧螺母结构或多螺栓结构。活塞与活塞杆、活塞与十字头的锁紧螺母应按控制措施的规定拧紧。应优先采用液压或加热方法紧固活塞一活塞杆螺母。
6.7.2 空心活塞
当使用空心活塞(单体或多体)时,应能自行泄压。
6.7.3 活塞支承环
如果制造厂要求或采购方规定使用非金属支承环时,非金属支承环超出全开单位气阀腔或缸套台阶不应大于支承环宽度的一半。
6.7.4 活塞杆硬度
在通过填料的活塞杆区,要求其表面硬度至少为50 HRC。在腐蚀性气体中工作的活塞杆的要求,见第20章。
6.7.5 活塞杆螺纹
活塞杆螺纹应滚制。
6.7.6 活塞杆涂层
活塞杆的材料和表面处理应由实方提出经采购方认可。还应考虑使用硬化涂层增加耐磨性。当使用涂层时,活塞杆应从活塞杆填料到油环的运行区域连续喷涂。涂层材料必须完全覆盖以防止涂层面的整体材料腐蚀。不可使用足以永久影响整体材料机械性能的高温融合工艺技术。
用于腐蚀环境的活塞杆基体材料及涂层应适合于规定的用途和运行条件。
活塞杆的喷涂适合用高速和高脉冲热喷涂工艺。不推荐采用需要基体材料表面粗糙化的金属喷涂工艺技术,是因为粗糙化会使表面潜在的有害应力增大。也不推荐主涂层下使用底涂层。
6.8 曲轴箱、曲轴、连杆、轴承和十字头
6.8.1 曲轴
曲轴应按压缩机制造厂的标准材料制造和设计,并应热处理和对所有工作表面及配合面加工。它们应无尖角,钻孔或变截面处加成圆角并精磨。曲轴上强制润滑通适应钻制。
6.8.2 轴承
主轴承应采用可更换式衬套、锥形或球面滚子式。滚子轴承的选择应根据压缩机额定转速和最大连续许用综合杆负荷。轴承寿命L10应等于或大于44000 h(见GB/T 6391)。不允许使用圆柱滚子或滚珠轴承。曲柄销轴承应为可更换式衬套型。
6.8.3 连杆
连杆应按压缩机制造厂的标准材料制造,并带有可拆卸的大头盖。它们应无尖角,强制润滑通适应钻制。
6.8.4 十字头
十字头应按压缩机制造厂的标准材料制造和设计,并应提供适当的窗口以便十字头拆卸。
6.8.5 曲轴箱
● 若有规定,曲轴箱应提供防止压力快速升高的安全装置。这些装置应具有直接向下的开口(避开操作者脸部)、隔绝机构和迅速关闭装置,把反向流动喷到最小。
安全装置的通流面积按曲轴箱有效容积的每 dm³ 不宜少于 70 mm²。
6.9 接筒
6.9.1 设计
● 6.9.1.1 接筒应符合采购方规定的 1,2 或 3 型。1 型(短的、无间隔的)用于压缩机宽度最小的场合;2 型(单空)用于要求压力填料和油填料分开的场合;3 型备有双空以便需要不同清洁程度时选用。
● 6.9.1.2 若有规定 2 或 3 型接筒时,应该配有挡油盘,以防止曲轴箱和气缸之间机油的窜动和混合。相应的接筒为长型。
6.9.2 开口
为适于填料部件的维护,在所有接筒中应提供适当尺寸的通道开口,开口盖板、底部排液接口和顶部放空接口,均应采用螺栓联接。排列和通风规范参见 11.17.1。
6.9.3 压力安全装置
卖方应确保放空接口或安全装置是可靠的,以防止万一填料失效接筒超压。
6.10 填料盒和压力填料
6.10.1 型式
所有刮油器、中间填料和气缸压力填料应为带有耐腐蚀箍筋的扇形分瓣环。
6.10.2 结构
填料法兰应用不少于 4 根的螺柱连接到气缸座(盖)或气缸上。填料组件额定压力至少应达到气缸最高作用工作压力。填料组件应有可靠的对冲性,如会对盒导向配合或有数的拉杆螺栓定配配合。
6.10.3 应用
介质为可燃、危险、有害或湿气体时,压力填料组件应在活塞杆下配置其用的放气和排液口,用管子连接到接筒外面。排污和通风规范参见 11.17.1 以及第 20 章腐蚀气体。
6.10.4 刮油器
十字头箱应采用刮油器以有效减少曲轴箱的机油泄漏。
6.11 压缩机曲轴箱润滑系统
6.11.1 曲轴箱润滑
曲轴箱润滑系统应为强制润滑系统。应有足够的容量以满足在规定工况所有需要转速下提供适当的润滑。当压缩机主机公称额定功率为 150 kW 或以下时,飞溅润滑系统可以用于带滚子轴承的卧式压缩机。
注:润滑剂按 GB/T 3141—1994 选用。
6.11.2 油位显示
油箱应配置油窥镜。标示出最高和最低运行油位。
6.11.3 润滑油泵
6.11.3.1 主油泵既可由曲轴直接驱动,也可由齿轮或链条驱动。
6.11.3.2 对主机公称额定功率大于 225 kW 的每个机组,卖方应提供一个单独的、独立驱动的辅助油泵。
6.11.4 油过滤器
应提供带可更换元件的全流量过滤器,其过滤精度为 10 μm 或更细。对于已完全合轴承,过滤精度可为 25 μm 或更细。过滤器应位于冷却器下游。过滤器上不应配置安全阀或自动旁通。滤芯材料应耐腐蚀,不应使用金属网或金属陶瓷做过滤芯。过滤器部件的设计应保证不发生由于过滤器与滤芯、滤芯与滤芯不对中、不合适的端盖密封设计或其他密封缺陷而引起的内部分渗漏。另外在设计温度和流量下,滤芯的压陷的极限压差至少为0.35 MPa,清洗压差不应超过0.03 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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